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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10 10:36:05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连州市伟益玩具制品厂伟立分厂塑胶玩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1]23号

2021-11-4

连州市伟益玩具制品厂伟立分厂

连州市清远民族工业园民族大道13-09-02地段自编厂房四

2

关于《连州市瑞通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1]24号

2021-11-4

连州市瑞通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连州市连州镇高塘街18号

3

关于《连州四方井至元村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1]25号

2021-11-19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州市四方井至元村

4

关于《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1]26号

2021-11-19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

5

关于《连州市永盛环保砖有限公司年产700万块环保砖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1]27号

2021-12-2

连州市永盛环保砖有限公司

连州市连州镇龙咀管理区塘湾马口坪(自编1号)

6

关于《连州市龙坪镇丘泉生态养殖场建设1台2t h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1]28号

2021-12-2

连州市龙坪镇丘泉生态养殖场

连州市龙坪镇丘泉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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